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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问题整改、防止形式主义 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9-19点击数:

湖科党组〔2016〕31号

关于加强问题整改、防止形式主义

  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党总支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6月上中旬,省委督导组在各高校督导中发现一些问题,为确保我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党委要求,各党总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督导组所发现的问题,迅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以从严从实的精神和作风落实基本载体、深化“四整四强化”,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性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总支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做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助推发展的紧迫任务、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个人自学、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专题研讨,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近期,各党总支要围绕“开展思想整顿,清除思想灰尘,保持纯洁性”主题,开展一次专题“主题党日+”。

  2.抓住关键对象。各党总支要针对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同特点,在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做合格党员方面分别提出要求,抓住各级党委这个“一线指挥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学在前、做在前、示范在前。要引导基层根据实际情况,把学习教育做细做实,防止简单应付、变形走样。

  3.强化责任落实。各党总支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具体工作抓起,切实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方案亲自审定,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不当“甩手掌柜”。要以这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使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把“管好干部、带好班子”“管好党员、带好队伍”的主体责任全面扛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性

  4.建立问题清单。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问题清单报党支部书记审核。党委要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报上一级党组织督导组备案。各单位要结合省委督导组反馈的共性问题,联系自身实际,建立本单位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每个问题有人负责、有具体措施、有明确要求。各单位请于9月25日前,将领导班子的问题清单、本单位的问题清单报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5.实施销号管理。各党总支要做到改一件、成一件、销一件,不回潮、不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落实任务,要逐项跟踪推进,列出进一步深化整改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加强落实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坚持举一反三,对照省委督导组发现的点上问题,整改各领域存在的面上问题,防止点上整改、面上不整改;严防整改老的形式主义问题,又出现新的形式主义问题现象。

  6.开展专项整治。各党总支要落实省委要求,严格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党员信教问题、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问题等专项治理。要认真完成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导,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性

  7.注重精准指导。各党总支要明确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重点内容、组织方式,对各党支部、尤其是学生党支部提出针对性指导措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覆盖。

  8.深化督促检查。各督导组要坚持在督导上下真功、花力气,实行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督导内容和督导频率相结合,整改清单和整改时限相结合,督促各单位保持学习进度与力度的统一。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把实际成效体现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上来。在督查内容上,认真对照任务指导书和督导清单内容规定的每月学习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在督查频率上,每月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暗访,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在督查形式上,要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观摩等方式,直接了解情况,要在一线总结推广基层新鲜经验,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9.发挥先进作用。各党总支和广大党员要以受到省委市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榜样,向沈因洛、焦裕禄、王光国、罗官章、魏登殿等同志学习,开展系列“学做”活动。大力挖掘身边典型,发挥先进作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氛围。

  10.强化追责问责。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6种情形,强调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要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党总支要敢于动真碰硬,抓好反面典型,强化责任追究。对不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做法及时纠正,对华而不实的“虚功夫”“花架子”坚决叫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批评、责其改正。对整改落实任务成效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责成“回炉”“补课”,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督导组要不定期抽查、暗访,对各单位整改情况杀好“回马枪”,督促对整改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的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对出现严重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处分。对不认真履行领导、指导、督导的党总支,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集中督导反馈的共性问题清单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单位问题整改清单

  

  

  中共湖北科技

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

  
附件1

  

  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集中督导反馈的共性问题清单

  

  1.部分党支部对学习教育认识不够、理解不深,制定方案机械地照搬照套,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对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认识不够,规定动作不规范,自选动作不接地气;有的“支部主题党日”记录不全,相关资料归档不及时。

  3.党员信息核查和联系查找工作滞后,查找失联党员的办法不多、方式单一。

  4.部分总支“活动”思维没有改变,存在“等”、“靠”倾向,没有推动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5.少数学生党员党员意识不强,“学、思、行”不能有机结合,没有把学习融入到日常学习、生活中。指导和督导工作针对性不强。

  6.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表率作用发挥不够,没有带头加强学习、亲自讲授党课。

  7.学习教育与本单位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把学习视为额外的政治任务,没有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8.学习教育浮在读文件、念报告、抄笔记的形式上,没有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

  9.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不够,没有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

  10.党员发展没有进行严格审核,党员发展材料把关不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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