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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控规定

作者:时间:2017-09-12点击数:

贯彻执行客观、公正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针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效性。

遵循“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原则增强职业技能鉴定公信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不得参加与鉴定考试有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四、坚持公正性、制约性原则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

五、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守则、考评员守则等。

六、对每鉴定职业工种配备符合资格条件满足工作需要的考评人员

七、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人、考务管理人员等。

八、依法依规办事,规范办事程序公开鉴定要求、工作流程等

九、按照许可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鉴定范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十、按规定对每批次鉴定进行申报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按照各职业工种)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不得协助伪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欺骗复审部门

十二、按照规定置考场。鉴定考原则上在鉴定所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以任何名义在鉴定所以外的地方设考场,确需在鉴定所外进行的,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

三、按照规定准备操作技能考核所需的场地、材料等,保证设备完好,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四、严格执行鉴定工作规程和考场规则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考评记录真实完整。

十五、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与认证。

六、使用国家题库和省题库试题组织实施鉴定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编制试题。

七、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试卷密规定设专用保密场所和设存放试卷。

八、统一阅卷评分标准和程序鉴定成绩汇总、登录应真实无误记分人员和校对人员签名负责

十九、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充分发挥监考人员的监督作用,确保鉴定质量。

二十、建立齐全的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二十一、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核发程序,由上级核发证书。

二十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

二十三、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十四、职业技能鉴定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湖北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7年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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