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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5-09点击数:

湖科党组〔2016〕07号

 印发《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群各部门,各学院、行政处(室)、科研单位、直属单位、附属单位:

     《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表

  

  

                                                                                    中共湖北科技
                                     
             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鄂教办【2016】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学校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查对象

   学校主要领导、领导班子和校内各单位领导班子、处级干部

   三、督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1.主体责任方面。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入学招生、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基建项目、科研资金等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责任单位:党委主体办、纪委、监察处)

   2.作风建设方面。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人事处),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垄断资源等行为(责任单位:科研处)。

   3.服务师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责任单位:财务处);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责任单位:国际学院、研究生处);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责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责任单位: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是否深化“两访两创”活动,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处))。

   4.依法治校方面。办学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成章程制定并切实按章办事(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责任单位:基建处);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突出办学特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责任单位:教务处、评估中心、各二级学院)。

  四、督促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面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梳结合”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从4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5月8日)

      学校党委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部署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8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学校举报电话8338002、举报邮箱hkjwjc8338002@sina.cn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服务师生和服务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各二级单位要按照督促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查找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摆现象、找原因、议危害,认真整改。

   2.开展明察暗访。校领导到分管的校内单位开展调研,督导他们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学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处理。

   3.主动公开承诺。要认真梳理问题,就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6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查找问题情况书面报学校履职尽责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1.坚持边查边改。要把边查边改、边改边查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防范。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

   2.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上下联动,坚持一级抓一级,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对学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学校于11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省教育厅接受履职尽责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监督与评议

      1.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校内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学校将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公正性。

  2.积极参加“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及时督办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3.认真接受集中评议。按照上级纠风办要求,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沟通汇报,配合组织好集中民主评议。

  六、督促检查结果运用及整改问责

      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系单列考核,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校内各单位要将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谋划、部署、协调和督办。

   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见人见事,严格问责,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严格督办问责。本次督促检查结果,将纳入今年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本单位服务师生的丰硕成果。运用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

  

  

  

  

  

  

  

  

  

  

  

  附件1:

  

  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育园   湖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基良   湖北科技学院校长、党委副书记

  张晓先  湖北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常务副组长)

  钟儒刚   湖北科技学院副校长

  白育庭   湖北科技学院副校长

  高焕清   湖北科技学院副校长

  吴鸣虎   湖北科技学院副校长

  成  员:各行政处室、直属单位、二级教学院主要负责同志。

  学校领导、各行政处室、直属单位、二级教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依据各自职能分别承担有关指导、督导、问责及整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晓先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益明(学校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志雄(学校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商文斌(学校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睦富(学校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劲松(学校机关总支书记)、 李 华(学校监察处处长)、 韩冰华(学校人事处处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组、宣传督导组,工作人员从相关处室和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一)综合材料组

  负责人:陈睦富  学校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孙  智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主体责任办公室干部

  刘  畅  学校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陈永刚  学校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陆佳军  学校纪委、监察处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纠风办的联络、请示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对有关工作进行分办督办;组织公开承诺,协调做好“电视问政”、“党风政风热线”、“纠风在行动”等活动;协调做好集中测评、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学校领导讲话、发言、总结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编发工作简报,上报工作信息;做好会议筹备、活动安排、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宣传督导组

  负责人:商文斌  学校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 吴乐盈  学校宣传部综合科科长

  陆佳军  学校纪委、监察处干部

  主要职责: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辟工作专栏,积极协调校内外媒体,及时报道工作进展;主动与“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导员进行联系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履职尽责全面督查期间,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于群众举报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督办;协调上级纠风办,配合做好有关明察暗访工作。

  三、督查工作专班及督查单位

  督查专班负责人:李华  学校监察处处长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督查内容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并整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督查一组

  组 长:余英宏  学校纪委正处职纪检督查员

  成 员:金建中  学校监察处副处长

  督导单位:科研处、学工部、组织部、纪委监察处、招就处、国际学院、评估中心和基建处。

  (二)督查二组

  组 长:曹小莉  学校纪委正处职纪检督查员

  成 员:吴玉梅  学校人事处副处长

         魏才荣  信息与评估科科长

  督导单位:核技术与化学生物学院、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事处。

  (三)督查三组

  组 长:杨和平  学校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办主任

  成 员:韩 璐  学校组织部干部

  督导单位:主体办、学校办公室、财务处、研究生处和继续教育学院。

  (四)督查四组

  组 长:彭少华  教务处副处长、评估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  娜  质量监控与评估科科长

  督导单位: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五官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学院、教务处。

  

  

  

  

  

  

  

  

  

  

  

  

  

  附件2:

  

  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安排表

  

  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26日)

  1、组织学习。学校党委专题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4月22日)

  2、制定方案。制定下发2016年度湖北科技学院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4月22日)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部署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4月26日)

  查找问题阶段(4月27日—5月31日)

  4、自查自纠。组织查找本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摆现象、找原因、议危害。(4月28日—5月10日)

  5、开展调研。校领导到各分管部门和联系院部开展调研,督导他们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全面查找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5月2日—5月18日)

  6、明察暗访。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处理。(5月8日—5月31日)

  7、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5月19日)

  8、讲评阶段性工作。召开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5月20日—5月30日)

  集中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

  9、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召开党委会议,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6月1日)

  10、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整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6月6日—10月20日)

  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11、总结工作。对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策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20日)

  12、建章立制。总结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1月1日—11月20日

  

  

  

  

  

  

  

  中共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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