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参训学员的从教能力,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依据《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常规的要求,特制定“湖北科技学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岗位技能培训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对“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系统的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引导他们将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育学的理论与方法转化为具体从师任教的职业行为方式,并使之趋于规范化,为参训学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考核对象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
三、考核组织
为顺利开展“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小组,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成员若干名。考核的具体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与要求
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内容共有5项:普通话与教师口语技能考核(重点考核普通话技能);书写技能考核(重点考核粉笔字、钢笔字书写技能);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考核(重点考核多媒体课件制作技能);教学工作技能考核(重点考核教学设计技能、模拟教学技能、说课技能);班主任工作技能考核(重点考核集体教育技能、个体教育技能、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沟通技能)。具体考核技能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普通话技能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使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
1.考核要求与标准
对“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的普通话训练,一般应当达到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二级乙等,中文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甲等,即能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朗读、讲课和交谈。
2.考核内容
(1)认识推普的重要意义、了解普通话的形成;了解发音器官、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掌握《汉语拼音方案》;掌握普通话的声母、韵母、声调;掌握变调、轻声、儿化等。
(2)能直呼音节,正确拼写汉语词语。
(3)了解本地方言语音、词汇、语法与普通话的主要差别和对应规律,能进行方言语音、词汇、语法辨正。
(4)用普通话朗读、对话。
具体内容请参见《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3.考核组织
(1)考核:由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校语委办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组织安排,考核方式为机测。
(2)评分:前三项考核成绩由计算机评定,第四项考核成绩由学校省级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员根据评定。
4.考核规则
以测代考,以测促学。严格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对师范生的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试,达到二级以上者为《普通话》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二)多媒体课件制作技能
1.考核目的
课件是用于实施教学活动的教学软件,是教师根据学习目标或教学目标设计的反映某种教学策略和教学内容的计算机软件。通过对“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传授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灵活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与手段,能将学科教学内容编制成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2.考核要求与标准
(1)课件的取材适宜,内容科学、正确、规范,课件演示符合现代教育理念。
(2)课件的设计新颖,在课堂教学中具有较大的启发性。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3)课件的制作和使用上恰当运用了多媒体效果,同时操作简便、快捷,交流方便、适用于教学。
(4)画面设计具有较高艺术性,整体风格相对统一。
3.考核内容
(1)制作不少于10张PPT,包涵主题页。
(2)选择、处理并插入背景图片。
(3)截取并插入2分钟的背景音乐,截取并插入一段教学视频。
(4)应用ppt自定义动画功能制作与所选教学内容匹配的简单动画。
(5)阐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分析、教学重难点、教学策略与教学资源。
(三)书写技能考核
“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需参加对钢笔字和粉笔字进行考核,毛笔字纳入自选考核项目。
1.考核要求与标准
(1)正确掌握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笔顺。
(2)汉字书写笔画清楚,正确规范,熟练有力。
(3)书写字体大小适中,布局合理,匀称美观。
(4)写规范汉字,无错别字、漏字、多字。
(5)结构平正,均匀,字迹工整、规范、紧凑。
2.考核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书写正确规范、工整美观的汉字:
(1)钢笔字书写内容包括命题对临、命题创作楷书作品等,字数50字左右。
(2)粉笔字书写内容包括命题创作楷书作品一幅,字数30字左右。
(3)毛笔字书写,内容不定,字数10字。
3.考核组织
(1)考核:由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实施。
(2)评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组织书法教师或书写技能较高的教师组成评分小组。
4.考核规则
(1)钢笔字书写用笔为普通钢笔、圆珠笔、签字笔任选。
(2)考核试卷钢笔字用白书写纸(A4纸),毛笔字用宣纸。
(3)钢笔字的书写时间为10分钟,粉笔字和毛笔字各为10-20分钟。
(4)错别字超过2个,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四)教学工作技能
教学工作技能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教学理论进行教学设计、使用教学媒体、编制教学软件、组织课内外教学活动等所采取的一系列教学行为方式。在教学工作技能考核中,重点考核教学设计技能、模拟教学技能、说课技能。
1.考核要求与标准
(1)根据《课程标准》要求设计教学,制定教学策略,编写教案。
(2)掌握说课的原则、内容、方法及基本要求,并能脱稿说课。
(3)掌握听课、评课的方法和原则,反思教学得失。
2.考核内容
(1)教学设计:根据指定1课时(45分钟)的教学内容设计教案一份。
(2)说课•模拟教学•板书:根据选定1课时(45分钟)的教学内容进行说课•模拟上课•板书,要求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建议说课时间在10分钟内,模拟教学和板书时间在20分钟内)。
3.考核组织
说课、讲课(由学科团队负责安排,任课教师随堂完成或由任课教师自主安排时间)。说课时间不少于10分钟,讲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班主任工作技能
1.考核要求与标准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对学生开展班主任工作技能考核,目的是促使学生自觉加强相关理论的学习,通过跟岗实践、教育见习等实践形成班主任工作技能。
2.考核内容
(1)活动设计:考核内容包括集体教育技能、个体教育技能(含心理咨询技能);考核形式:制定一份班主任工作计划;设计和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主题班会的方案);设计和指导一次课外活动(课外活动的方案)。以上三项随机抽选一项进行考核。时间不超过100分钟。
(2)案例分析:考核内容涵盖班级德育、建设班集体、组织班会活动、指导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个别教育的工作技能(含心理咨询技能)、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定的技能等。考核形式:参测学员随机抽取案例分析题目,每人1题,即时分析。所给案例为中小学班主任日常工作涉及的各种情况。准备时间5分钟,分析时间10分钟,要求独立完成。
3.考核组织
与培训相关课程教学相结合,进行班主任工作技能考核。
五、考核功用及免考条件
1.所有“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必须经教师职业技能考核达到“合格”成绩后,方能结业。
2.在省级及以上教师职业相关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中总成绩获一、二等奖的,可以免于相对应单项技能的考核。书法水平达到中国书法等级考试五级以上者可免该技能考试,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甲等的教师,可免测普通话。
3.各学科团队可自行制定相关考核激励制度。
4.教师职业5项技能考核全部通过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六、相应技能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