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培训的通知》的要求,湖北科技学院将对咸宁市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151位新录用教师进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编号:C003—C012)。为使新录用教师尽快适应中小学教育环境,掌握中小学教师的职业技能,尽快成长为合格的中小学教师,特制定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岗位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思考、精心筹划、系统设计,以提高新教师师德水平为先导,以《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和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新任教师的专业成长为纽带,以训练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基本功,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为重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建构结构合理的培训内容体系,立足岗位,注重实践,通过以训导练,以练促学,注重考核,学用结合等,改进新任教师教学行为,使新任教师既了解我国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和核心理念,又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必须具备的技能、方法和策略,促进新任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业务水平等综合素质快速提高,促使教师专业发展。
1、以需求调查为基础,根据学员实际确定培训目标与培训课程内容;
2、建构“大平台、多模块、小专题”与重基础、强技能的培训模式;
3、贯彻“分层施教、分类指导、分别要求、策略优化”的培训原则;
4、确定“需求评估、目标细化、强化训练、考核评价”的培训过程;
二、基本原则
教师职业技能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的形成是以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为中介。在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集中培训与观念更新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培训主要有集中授课、名师指导、经验交流、互动研讨等形式,培训过程注重学员教育理念的更新,明确师德规范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2、理论学习与自主训练相结合原则。以理论课程学习为先导,以学员自主训练为重点,理论学习和自主训练紧密结合。
3、技能训练和达标考核有机结合原则。将集中指导与自主训练相结合、统一要求与专业实际相结合,实行目标管理、分阶段考核、统一评价。
4、目标引领与任务驱动相结合原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每一技能或训练项目的标准和具体要求,让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学习目标,使目标成为自主训练、自主学习的驱动力。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巩固职业理想,履行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普通话和教师口语表达、书写规范汉字和书面表达、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等技能;能够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依据《课程标准》和课堂教学常规要求顺利完成备课、上课、学生课业辅导等常规教学任务;树立依法执教理念;能够运用班主任工作及学生思想工作基本规律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品德教育,初步胜任学校赋予的教育教学工作。
1、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形成现代教育观、学生观和学习观,能够把素质教育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之中。
2、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熟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形成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的职业情感; 工作中能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掌握选择教学内容与方法、叙写教学目标、撰写教案与讲稿、进行板书设计与课件制作、研究学生心理特点和管理班级、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教育教学技能。
4、学会分析教育现象,能够根据校情、学生实际特点、学科专业特点及新课程的要求设计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活动,掌握实施新课程的实际技能。
5、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流程和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学会做班主任工作。
6、树立教育科研和改革、创新意识,初步形成独立设计、组织、实施教育课题研究的能力。
四、培训对象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151人。
五、培训形式与安排
1、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自主训练和岗位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和自主训练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教育学院组织进行,主要有集中授课、名师指导、经验交流、互动研讨等形式;自主训练主要有学员的自学自练和学校组织的技能考核等活动;岗位实践由县市组织学员开展岗位实践,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2、培训模式与阶段
培训按“集中培训+跟岗实习+集中培训”模式实施。集中培训45天,第一阶段25天,第二阶段20天,同时由各县(市)安排两个月的跟岗实习培训。
第一阶段(院校集中培训):9月6日—30日(9月6日报到);
第二阶段(县市组织跟岗):10月8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院校集中培训):12月6日—12月25日。
3、培训任务分配
本次培训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组织,教育学院承担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的培训任务。
六、培训内容
1、本次培训内容设四个维度,每个维度设若干专题,每一模块设计若干专题,按专题设计课程教学内容。
维度一:教师职业理念与职业道德培训
模块1:教师职业理念
模块2:教师职业道德
模块3:教师专业标准
模块4:教育政策法规
模块5:教师礼仪与修养
维度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
模块1:普通话与教师口语表达技能训练(含讲普通话技能、口语表达技能)
模块2:汉字和书面表达技能的训练(含汉字书写规范技能、书写技能、常用文体写作技能)
模块3:简笔画训练
模块4:教学工作技能的训练(含教学设计技能、课程标准与教材分析技能、课件制作技能、课堂教学技能、课程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技能、组织和指导学科课外活动技能、教学研究技能)
模块5:班主任工作技能训练(含集体教育技能、个体教育技能、心理咨询的技能、操行评定的技能、与任课教师或学生家长沟通技能)
维度三:实践教学(校内)
模块1:课堂教学模拟训练
模块2:一线教师示范课堂
模块3:教师职业技能考核
维度四:实践教学(校外)
模块1:课堂教学实践
模块2:班主任工作实践
模块3:教学研究实践
2、集中培训阶段,每天安排6个课时,培训总课时量180个,作息时间与在校本科生作息时间同步;
3、“教师职业理念与职业道德”维度课时30个,占16.7%;“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维度课时120课时,占66.6%;实践课程(校内)课时30个,占16.7%,跟岗实践(校外)2个月,课时240个。
4、培训学员实行双周休息制度,由我校统一安排。
5、教材选择与使用。教材由教育学院遴选、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征订。
七、培训教师安排
1、组建高水平培训团队,高校专家与一线教师、教研员合理搭配,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 20%。
2、培训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设计培训方案、组织集体备课、进行过程指导等工作;
3、授课教师要注重培训方式创新,注重学员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课内外自主实践,采取实践作业式、案例式、参与式、任务驱动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注重为参训学员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并做好培训的考核评价工作。
八、考核办法
1、学员结业考核分学时考核、教师职业技能考核和实践考核,一项考核不合格者,总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2、学时考核主要考核学员出勤情况,学员旷课超过两天、事假超过总学时的四分之一、病假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均为不合格。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半天处理。
3、教师职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学员在普通话与教师口语表达技能、汉字和书面表达技能、简笔画技能、教学工作技能和班主任工作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核内容、标准和方式由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和实施。
4、实践考核(校内)主要由首席专家牵头组织考核,班主任具体执行;实践考核(校外)主要考核参训学员在跟岗基地教育教学实践的表现与业绩,由跟岗基地学校组织考核。
九、学员评优
本期培训结束时,将按2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基本条件如下:
1、严格遵守培训组织纪律,全期培训出勤全勤;
2、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各项技能测试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撰写培训简报稿件不少于3篇。
十、组织与保障
(一)组织领导
1、成立“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培训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名单如下:
组 长:白育庭 王丽君
副组长:石正义 吴亚林 郑迎春
成 员:刘世雄 袁尚会 刘宗南
2、领导小组下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培训”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各项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工作。
3、领导小组下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培训”后勤保障工作小组,负责学员住宿、进餐、安全保卫和医疗卫生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评估。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形成有效工作机制。“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培训”,分地方教育局、湖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三级级进行管理,要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训练和考核评价体系。
2、保证经费投入,不断改善非师范专业新录用教师培训教学和训练条件。培训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用于培训行政管理经费、改善培训和技能训练相关条件(如语言教室、书法教室、微格教室与多媒体课件制作室等),支付校内授课教师或外聘教师讲课酬金,技能测试费用,等。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一支熟悉基础教育、有较高教师教育理论素养、教师技能过硬、热爱教师教育事业、责任心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同时加强授课教师的集体备课、业务培训、教学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4、加强管理和质量监控。地方教育局、湖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分别形成一个“计划——执行——反馈”的循环体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改进。继续教育学院对参训学员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评估。对优秀的授课教师和参训学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湖北科技学院
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