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二、在核准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不得超范围考评。
三、认真履行考评职责,独立完成考评任务,严格执行鉴定工作规则和考场规则。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定成绩,填写考评记录。
五、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应佩带考评人员证卡,严肃考风考纪。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要求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不正当要求,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七、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八、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接受质量督导人员和考评对象的监督。
湖北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6年9月20日